公告栏
学院新闻
教科研动态
公告栏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栏>>正文
转发学校关于申报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访问学者的通知
2014-02-24 15:40  

      请学院有意向的老师于5月12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具体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将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访问学者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9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省实施“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计划资助一批高校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大学访学。现将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2014年全省计划资助420名高校中青年教师开展访学。鼓励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的教师以项目为载体,组成团队,协同访学,同等情况下协同访学优先。
  我校对推荐名额不设上限,但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不应少于2人。

  二、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由江西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承担,主要用于申请者往返旅费、访学学习费用、生活费及住宿费。国内访问学者半年期资助经费1万元,一年期资助经费2万元;国外访问学者半年期资助经费5万元,一年期资助经费9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为江西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国内访问学者: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正式在编教师。
  3.国外访问学者:50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八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正式在编教师。

  四、申报办法
  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和学校统一审核上报后,由省教育厅以宏观调控的方式,确定资助名额和对象。接受访学的学校由教师个人联系确定(2014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等请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下载。网址:www.train.whu.edu.cn)。
  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将组织申报成功的教师进行访学前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1.《江西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或《江西省高等学校国外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硕博导证明材料、省级以上奖励、代表性论文、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3.《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4.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4年5月14日前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推荐表》及《汇总表》还需发电子文档至xieliqin@jju.edu.cn;
  5.申报有关附件表格不另发,请在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jxgspx.com/)“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六、管理与考核
  访问学者的管理由我校和访学学校共同负责。
  获录取的访问学者需与学校签订培养合同,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的考核,考核要求详见文件具体内容(可从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最新动态”栏目中下载)。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闭窗口
 

九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