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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环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九江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2016-04-25 16:59  

学院各班级:

    为充分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2016年教育部将继续主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确定由湖北省承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6〕4号)和《九江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省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的精神,学院决定组织我院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并组织开展院级大赛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副院长曹小华担任主任,教学科研管理科、团委、学生科、办公室、校友办等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管理科,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曹小华担任主任,团委、校友办等有关部门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高校专家、知名校友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系学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规则

1.参赛要求

    每班按照不低于一个项目团队要求择优推荐参加院级初赛,按学校要求,我院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5项。

2.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有关信息。

    参赛团队请于5月1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交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

3.评审赛制(5月10-15日)

院级初赛分网上评审和现场路演。

网上评审,参赛团队务必在5月1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交学院教研科。5月10日-13日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网评,根据得分依次排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通知参加院级初赛;

现场路演(514-15日),参赛团队进行现场路演(8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分别评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遴选打磨516-18日)

对择优遴选的项目,学院请专家指导,进行打磨。。

七、赛程工作流程

1.动员发动:学院各班级应在毕业生和在校生中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参赛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参赛。

2.注册报名:各参赛团队务必在4月25日-5月10日完成项目计划书和网上注册报名,参赛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加入化环学院互联网+竞赛群:375326261。

3.全国大赛官网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

4.学院初赛:5月10日-15日组织院级初赛,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

5.学校决赛:5月下旬组织校级决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在6月到8月份期间,二级学院对进入省赛的项目进行针对性训练,重点培育。

6.省级复赛:9月15日之前举行。

7.复赛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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