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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019-03-25 15:08 化环学院团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 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版块,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见文件正文“四、参赛项目要求”。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在 2019年 5月 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报名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月 1日-6月 2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http://jy.jxedu.gov.cn进行报名。大赛报名截止时间由各高校根据校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6 月 20日。

2.初赛(4 月-6 月)。校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登录http://jy.jxedu.gov.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各高校须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校级赛事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复赛,全省共产生 300 个项目进入复赛(其中本科院校 210 个,高职高专 90 个,原则上根据每所高校报名项目数按比例分配名额)。

3.复赛(7 月上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级复赛共计 300 个项目评审, 产生 65 个获奖项目,得分前 30 名进入省级决赛(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公开课冠军项目直接晋级省级决赛,亚军及季军直接入围省级复赛,并列入相应赛道晋级名额计算)。

4.省级复活赛(7月中旬-8月下旬)。6月 30日至 7月 20日期间新增报名项目及未进入决赛的复赛项目可申请复活,全省复活赛名额 60个(高职高专项目不参加复活),根据新增报名项目数比例分配名额后,由各高校选拔推荐参加复活赛,遴选 15个项目进入第二轮现场复活赛,经评审前 5名进入省级决赛,另外 10个项目获得铜奖。


5.省级决赛(8 月 23 日-27 日)。省级决赛将决出金银奖、冠亚季军奖。冠亚季军奖项,由高教版块得分前 2 名、“红旅”及职教版块得分第1 名同台角逐,每所高校限入选一个项目,如有重复根据得分高低保留一项。

六、奖项设置

大赛高教版块设 15 个金奖、20 个银奖、45 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 1 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为获奖项目团队及指导老师颁发获奖证书,为获奖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同时设先进集体奖 5 个、优秀组织奖 10 个。

七、联系人

江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王 允 0791-86765167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安光0791-88557652 程晓玲0791-885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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