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教科研动态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新闻>>正文
九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19 09:56  

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复试录取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复试录取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形式与组织管理

(一)复试组织形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学院复试录取面试小组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复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同时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由我院党委纪检委员任组长,各支部书记及纪检委员为成员,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过程中的督查工作。

2.学院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录取面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小组成员由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立秘书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项考核。

3.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现场独立评分。基础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复试录取组织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学科门类

学位类别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工 学(08)

专业学位

260

34

51

四、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形式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二)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上午8:00至9:00

地点:竞知楼微格5。

考生在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2.复试笔试

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上午9:30至11:30

地点:竞知楼215。

考试科目《无机化学》,参考书目:《无机化学》(第三版)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进校。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笔试考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1)专业基础课笔试。该笔试严格按《2025年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进行现场复试的专业必须举行专业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试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2)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2025年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不少于90分钟;加试分数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加试科目:《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

参考书目:无机化学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北京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年,第四版;有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合编,曾和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第五版

加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晚上19:00-22:00。

考试地点:竞知楼215

3.复试面试

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下午14:00-18:00

地点:竞知楼215。

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竞知楼二楼东边微格教室5。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四部分组成。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占比10%):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占比30%):主要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英语语言表达为宗旨,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测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广播新闻、简短讲座等,包括听力与口语内容。

(3)专业素质和能力(占比40%):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4)综合素质及能力(占比20%):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体检

时间:2025年3月23日(周日)上午8:00-11:00

地点:校医院。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教学厅〔2010〕2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我院认可,自行去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的招生培养单位。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5.《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审查盖章);

6.本人签字的《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3张(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查情况表、体检表等使用);

8.个人简历和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9.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及复印件(往届生需要全部学期课程成绩,应届生需要7个学期课程成绩);

10.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相应的加分材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说明

1.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应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

2.非应届毕业生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要考生提前在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

4.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成绩

(一)复试成绩

1.复试内容及分值:复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复试合格线:复试合格线以各专业复试总成绩×60%划定。

3.加试:每门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应参加而未参加加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总成绩计算:考生入学总成绩的计算,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3:2的比例计算,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依序确定录取资格。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录取工作

(一)复试不合格判定: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体检结论为不宜录取者。

(二)录取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复试结果公布与录取:复试结果将由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及时对外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四)调剂考生确认: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五)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全日制定向委托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在职工作证明)》。

(六)报考信息审核: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录取院系所、录取专业(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公示时间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八)违规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体检费用为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纪委、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和考场巡查。学院纪检委员要全程参与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向我校校纪委或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提出实名复议申请,校纪委监督电话:0792-8313779,邮箱:xyjw@jju.edu.cn,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电话:0792-8337987,邮箱:yjszs@jju.edu.cn。校纪委会同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种匿名复议申请。

十、附则

(一)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抵制不正之风。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实施细则若与2025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最新文件、制度有冲突的,按当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1.复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以免遗漏信息。

2.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本院网站通知信息。

3.特别声明:我院没有建立任何考生交流和辅导群,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不要随意加入来源不明的群,以防上当受骗。

附件【附件2: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体检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在职工作证明).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九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