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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
2014-02-24 16:49  

一、实验室设立档案资料专柜,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建设、整理、保管工作。

二、实验室档案资料通常包括: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

学科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配备方案;

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随机资料;

实验器材分类编目及库存统计资料;

实验器材帐薄及其记帐凭证;

实验器材使用、借用、损坏、报赔、维修、报废注销等登记原件及其审批手续;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卡;

实验中心电脑辅助管理软件存盘;

实验中心工作文件和管理制度;

10.实验教学大纲、计划及实验教学登记资料;

外校同类实验室管理办法及经验文书;

实验教学电教课件、图片和教学挂图;

仪器装置革新及实验改革资料;

其它资料。

三、档案资料均要编制目录,分类整理、装袋(或装订)贮存。

四、重要的档案资料原件(如设备随机资料等)若有破损须及时修复或制作复印件,保证资料完整可用。

五、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如使用说明书等)需随设备贮存设置时,只能随存复印件,原件存档。

六、档案资料一般不得带出实验室,本学科教师因教学教研确需或上级调用时,均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并保证不破损不遗失。

七、实验档案资料谢绝外借,外单位或个人需用时,只能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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